Monday 9 March 2009

真人真事 :跪妻男 !

所谓:“人非圣贤 ,谁能无过”在这世上,有谁没做过错事呢?天下之大,做错事的人可说是数之不尽,多得数不清,但是知错了,愿意认错,改过错误,薾补自己过错的人却少之又少。不用说,如今的社会里,很多人都不懂得说“对不起”,都不能够鼓起勇气认错.

这个片段里的青年人,非常有大男人主义的丈夫,因为想得到爱妻的原谅与宽容,不禁放下大男人的尊严,不怕别人的嘲笑,不理会别人对他的看法,不怕日晒雨淋,向老天爷发誓,为爱妻下跪。若是在家里,在房里下跪还没什么惊讶,可是这男人却选择了在公众场所,在一间购物中心的对面,下跪,那里一天有千千万万的人走过,他不怕别人的讽刺,一心的只求爱妻原谅他,再给他最后的机会。“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”愿意改过自己的错误,难道就得不到别人的原谅吗?他又没有杀人放火,不至于把他打入十八层地狱吧?一定要把他逼到绝路才行吗?一定要判他死刑?

话说来,这种认错方式还蛮戏剧化的。就像戏剧里的内容一样。但是,各位读者,你觉得用这种方式来请求原谅,真的有用吗?你觉得用这种,借用大众的同情心来逼迫自己的妻子原谅他,对吗?或许是得到了原谅,那是最真诚的原谅吗?还是应为压力,害羞,必不得已,模糊的情况下而作出的决定?

各位,请想一想,为什么这位年轻人需要落得如此的地步,难道就没有其他的认错方式吗?当然,我觉得,由于之前已近用尽了办法,所以不出绝招不行。由此可见,很明显的,它虽然凡的不是杀人放火之罪,但他所犯的错,足以伤透了他爱妻的心,五年里不只没知错,更不用说认错,而且还变本加厉,到外头“9394”找外遇。去外边“偷吃”。他由于得不到爱妻的原谅,原因只有一个,就是,他的妻子已经对他绝望,他的妻子受够了。一段美满的婚姻,竟然搞得如此的结局,真叫人痛心。由爱到很!

心理医生全集(王一良 编著)里有说到,“男人是多情的动物 ;而女人则是痴情的动物”。个人觉得,这句话倒是真的有如此时。无法否认,男人是容易动情的,一个甜蜜的笑容,一段关怀的句子,一个迷人的眼神,一个难忘的约会足以让一个男人,对异性产生好感。虽然,女生就不会那么的轻易喜欢上一个人,但是,一但女生爱上了他的白马王子,她就会爱的很深,甚至会用自尽来了结一段失败的感情。有了妻子,还在外头“滚”的男生就应该被判下罪行,那法官就当然是但是当时者啦。可是,单身的男人,就因为像选出自己心底最心仪的对象,而同时有几个好感的异性朋友,那是一个罪吗?每个人都有选择的自由及权利,当然,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可以选对象,但是,一但有了男女朋友,开始交往了,那就有责任在身了。有了责任,就不可以再“乱来”,这时,有了男女朋友还去追求,其他的异性,那这就叫做“花心”。所以要选就因选最好的,而不是只为了一时的贪玩而,后悔莫及。尤其是在这思想开放的世纪里,性行为可说是普遍,但千万别忘记,要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负责任,不单是男的许负责任,女的也当然有责任。如果还没准备好,还不能够负起那责任,就绝对不可以“乱来”,别倒是才说“早知今日,何必当初”。

P/s:各位读者,让我们一起,“把爱穿出去”好好的爱你身边的每一个人,你的家人,另一半,师长,朋友,及所有的众生。别等到“错过了,才懂得珍惜”,倒是可能太晚了,“别等到做错了才认错,最好就是避免犯错!”PREVENTION IS BETTER THAN CURE 提防是最好的解药!

2 comments:

Kathryn said...

虚伪...
从头到尾。。虚伪...
看了就讨厌。。
看了就生气。。
也许是人都会犯错。。
可是不是人人都会带着意识去犯下不可原谅,伤害他人的罪。。unless the pitiful soul was born without a brain 2 think before he acts...
please don't associate guys in general to this guy!!
It's nothing but a great disgrace..

wooiaun said...

片面之词,不知道事情真相,只能说勇气可嘉!是否被原谅就另当别论了!你不好学他哦!